昨日(4月9日),在接受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采訪時,
喬丹體育品牌營銷負責人黃濤表示,喬丹體育已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反訴喬丹本人,要求其停止侵害喬丹體育名譽權,并索賠經濟補償800萬美元。
2011年11月25日,喬丹體育IPO申請通過證監(jiān)會審查,但在原定上市日期之前卻遭遇喬丹指控其侵犯姓名權的“飛來橫禍”,喬丹體育IPO因此受阻。但在整個行業(yè)前景不被看好的大背景下,喬丹體育的反訴或將進一步阻礙其上市。
要求賠償800萬美元/
黃濤透露,喬丹體育已經起訴美國球星喬丹本人,要求其停止侵害喬丹體育名譽權的行為,澄清事實,賠禮道歉,恢復喬丹體育名譽,并賠償經濟損失800萬美元。
2012年2月23日,滿心期待上市的喬丹體育遭遇“飛來橫禍”。美國球星喬丹宣布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,指控喬丹體育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用其姓名和形象,構成了對其本人和家人姓名權的侵害。上海市一家法院于當年3月5日正式受理此案。據(jù)黃濤說,關于喬丹指控喬丹體育侵權一案,目前公司還在等待法院的開庭通知,意味著該案尚未審理結束。
此次反訴喬丹被外界認為是喬丹體育在IPO暫緩的壓力之下,反擊喬丹本人的一次動作。黃濤則表示,“對于這件事,我沒有參與更多,所以有些東西不該講!
“從法律角度來說,如果喬丹本人在指控喬丹體育侵犯其姓名權之外,還通過其他方式對喬丹體育的名譽造成了損害,喬丹體育當然有權利反訴!睆V東廣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肖才元律師向 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。
對于喬丹體育反訴的動機,蘭德咨詢總裁宋延慶則給出了不一樣的解釋,“在遭遇喬丹的指控之后,喬丹體育勢必要在打官司期間支付高額的律師費,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的費用,除品牌聲譽的負面影響之外,這也是給喬丹體育帶來的最直接的經濟損失。”
IPO處在待發(fā)行階段/
2011年11月25日,證監(jiān)會發(fā)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了喬丹體育IPO申請,公司獲準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發(fā)行,預計發(fā)行股數(shù)為11250萬股,預計募集資金10.6億元。按照原定計劃,喬丹體育預計于2012年3月底前掛牌上市。直到現(xiàn)在,喬丹體育籌謀已久的IPO尚未如愿。
在此期間,對喬丹體育IPO造成最大影響的莫過于喬丹起訴其侵權一案。在昨日的采訪中,黃濤諱對此莫如深,并未發(fā)表任何意見。而喬丹體育在給記者的官方復函中則稱,“起訴使喬丹體育IPO上市受阻,目前處在待發(fā)行階段!
喬丹體育反擊喬丹本人所起的效果也許還有待觀察。肖才元律師在接受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采訪時指出,“嚴格意義上說,兩個案子不可以并案處理,從法理上講,要使兩個前后有關聯(lián)的案子更清晰的話,先審理完前面的案子更合理一些!
記者了解到,雖然喬丹指控喬丹體育侵權一案已經立案1年多,但由于我國對涉外民事訴訟并無審理時限規(guī)定,所以這一案件何時審理完畢還是未知數(shù)。
“按照證監(jiān)會規(guī)定,過會之后即進入敏感期,在這期間,任何對公司有影響的波動都會被要求暫停上市!彼窝討c指出,只有等到兩個案子處理完畢,喬丹體育才有正式上市的可能。
上市難度或更大/
2011年,雖然整個運動品牌行業(yè)已經開始顯現(xiàn)出“疲態(tài)”,但盈利能力下滑、庫存高企的危機并未像2012年表現(xiàn)得那般明顯,喬丹體育如果在2012年初如期上市,或許將躲過一劫。
“飛人”喬丹的指控來得實在不巧,不僅讓喬丹體育正式上市的時間延緩了1年多,還使得已經過會的喬丹體育將面臨再次“審查”。
據(jù)已經披露2012年年報的多家本土運動品牌的數(shù)據(jù),盈利能力下滑成為行業(yè)性難題,其中
李寧出現(xiàn)虧損,
安踏、
匹克、
361度凈利潤同比分別下滑了60.1%、21.5%和38%;庫存過剩、渠道亟待改革成為本土運動品牌面臨的普遍問題。
對于喬丹體育2012年的業(yè)績,黃濤在接受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采訪時并未透露,“過會后到正式上市,公司即進入靜默期,所以業(yè)績數(shù)據(jù)只提供給證監(jiān)會審查,并不對外公開,在此期間公司運營正常!
“喬丹體育這次反訴不僅將拖延正式上市的時間,給本土品牌在國際上也造成了不利影響!彼窝討c表示,不僅如此,在去年整個行業(yè)不被看好的情況下,喬丹體育正式上市的難度不會變小,只會更大,“投資者最關注的是企業(yè)的成長性和發(fā)展前景,行業(yè)整體盈利能力在下滑,喬丹體育正式上市顯然有些懸!